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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储罐的运用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21-01-09

1.罐内操作必须获得许可。长时间中断作业的,应补办罐内作业证。

2.样品在进入罐内操作前30分钟取样分析,氧含量在18-23%(体积比)之间。

3.进入储罐时穿戴个人防护设备,以清除有毒和腐蚀性残留物。

4.需要搭建脚手架和升降装置时,必须牢固可靠,操作中严禁内外抛掷材料工具,以确保安全操作。

5.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伏的防爆灯。

6.当罐内需要动火作业时,必须获得动火作业证书。

7.罐区作业必须设置监护人,并有可靠的联系措施。

8.完成后,维护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共同检查储罐的内部和外部。确认后,监护人应在关闭人孔前在罐内签署操作证书。

9.压试验后,必须与大气相连,以防真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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